再生容器國際聯盟:廢舊鋼桶再生工作規程
1含有殘留物鋼桶的運輸。
鋼桶使用后存有殘留物,在運輸過程中因沒有被清潔或者清除殘留物,借此要求必須要將所密封件(例如封閉器、桶箍、蓋子)等零部件裝置在原有位置上,同時也必須保證原有的標簽、標記清晰可見。
“空”桶的定義,不得接收非“空桶”,除非持有相關環境主管部門頒發的接收和處理危險廢物的許可證。”“清空”是指所有可由機械從桶中移除殘留物的操作過程,這些殘留物移除方法通常使用該類殘留物通用移除方法,例如澆注、泵送、抽吸、刮擦、搖動等,以及這些方法的任意組合。對于殘留物屬于劇毒化學品則建議在固定規劃范圍內進行劇毒的中和或者直接清除,但一定要避免人員中毒或引發生其他危害化學反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如果由于空桶的殘留物超過預期剩余量就會過于沉重,而回收公司裝卸工人在裝卸過程中一旦發現異常就需要作出“拒收”反應,包括表明拒收的原因以及整治要求;再如鋼桶使用后,使用方內部檢查時發現鋼桶處于“非空”狀態,“清空”工作人員要返回進行進一步清空操作,并記錄清楚原因。
再生加工制造公司從運輸設備上卸下每個鋼桶時,再生產加工公司必須對其進行檢查。該檢查涵蓋所有批次所有鋼桶,首先確保為空桶,其次與原始的規格是否一致,并確定鋼桶是否損壞或者不可修復再生,如果一旦符合不能循環再生利用時,要按照以下1.6準備報廢。
對于在檢驗過程中被拒收且再生循環不達標的鋼桶,沒有整修和再生的價值,應進行清潔,并將其送至適當的非危險品維修處或準備報廢。鋼桶準備報廢時,必須使用有效的方法清潔桶的內外部,或者在桶回收爐中進行熱中和,從而去除所有異物包括先前的殘留物、標簽和涂層,然后通過機械或者液壓方式壓碎或者粉碎;或者,必須將桶委托給持有當局政府頒發的許可證的廢品加工公司,以便配合環境可接受的方式進行廢品的處理。
02閉口鋼桶的再生修復
1
必須清除所有先前的內容物和腐蝕物。內部必須進行清潔度和防銹處理。
2
清潔后,應進行內部目視檢查。如果在執行修復過程后,殘留物仍存在或者生銹明顯,則必須禁止后續操作或者反復進行清理步驟直至合規。
3
必須用機械方法拉伸展平,以便對其進行整修和密封件的安裝。鋼桶必須使用能夠恢復原始形狀和輪廓的機械系統進行操作,允許有輕微凹痕,前提是這些凹痕不會降低鋼桶的原始包裝功能。
4
鋼桶外部必須進行化學清洗、機械刷涂或噴砂處理,以去除標簽、涂層和腐蝕物,應對外表面進行適當的噴漆處理。
5
必須根據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示范條例》(“聯合國示范條例”)建議第1.5條對清洗后的鋼桶進行密封性能試驗。發現泄漏的桶必須拒收或通過焊接或釬焊進行修復。
6
涂漆前,必須檢查鋼桶是否有明顯質量問題,如明顯點蝕、生銹或腐蝕導致金屬厚度顯著減少或其他材料缺陷,或尚未恢復其原始形狀和輪廓的鋼桶。
7
必須拆除、清潔所有密封件,必要時進行更換。塞子和法蘭不得有損壞的螺紋,并且必須確保密封件防漏。
8
鋼桶必須噴漆,以提供保護和裝飾性飾面。
9
必須按照聯合國示范條例第1.3 條的規定對完工的鋼桶進行標記。整修公司的標記和記錄形成了鋼桶符合所有適用法規和本操作規程的證明。
03
開口鋼桶的再生修復
1
必須徹底清潔開口桶的桶身和桶蓋,對于內容物和腐蝕物也要進行清潔。
2
當使用熱處理時,必須通過鋼桶回收爐輸送帶蓋的鋼桶,該爐使鋼桶內部和外部的溫度足以使鋼桶為磨料清洗做好準備。燒焦的材料和以前的襯里和涂層,以及鐵銹,必須通過內部和外部的噴砂去除,使鋼桶變成裸露的金屬。
3
鋼桶的輪廓必須通過機械方式恢復。通過整修恢復原來的形狀和輪廓,允許有輕微凹痕,前提是這些凹痕不會降低鋼桶的原始完包裝性能。
4
當適用法規要求時,除其蓋和桶箍區域外,每個開口桶必須按照《聯合國示范條例》第1.5 進行防漏性試驗。發現泄漏的桶必須拒收或通過焊接或釬焊進行修復。
5
噴漆前,如有明顯點蝕、生銹或腐蝕導致金屬厚度顯著減少或其他材料缺陷,或尚未恢復其原始形狀和輪廓的鋼桶,必須拒收。
6
必須拆除、清潔所有密封件,并用合適的新墊圈重新插入,或在必要時進行更換。膠圈以及墊圈等配件不得有損害,并且必須確保密封件的防漏作用有效。
7
必須對桶箍進行改造,如有必要,進行清潔、涂漆或更換。
8
鋼桶必須外部涂加保護層,以提供保護性和裝飾性。內部涂層或處理(如需要)必須按照涂層制造商的規范進行噴涂和烘烤。
9
必須按照聯合國示范條例第1.3 條的規定對完工的鋼桶進行標記。